叶贝和她的朋友老狼。在那个校园民歌盛行的年代,她被誉为“民歌女王”。她的代表作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、《b小调雨后》、与老郎对唱的《青春无悔》等,承载了一代人的青春记忆。

口述|野贝

文字|杨璐肖淑艳

编辑|进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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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高晓松是改变我一生的人,虽然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,我并不知道他是谁。

那时,我是中国音乐学院一年级的学生。我不想再向家人要钱,所以我开始自己工作。起初,我在酒店大堂弹钢琴。我玩了不到一年,就觉得很无聊。有一次我玩着玩着就睡着了。之后我就去迪厅和酒吧唱歌。我是在左家庄胡同一家叫“百灵”的酒馆里认识高晓松的。

老郎和高晓松年轻时

大约一个月后,宿舍一楼的老太太给我打电话。是高晓松让我录歌的。那天下雪,我请了假,乘坐小公车乘坐地铁,在阜成门胡同找到了小可的家。我一走进去,就感觉自己来对地方了。小可的12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睡觉的床之外,还摆满了电脑、音源、钢琴、录音机等设备。

在小可家里,我见到了老郎。第一次见到他,我就说他长得很像郭峰。我们住在小可家里,录制了《青春无悔》、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、《回声》和《b小调雨后》的演示。

大约一年后,在一次旅行中,我妈妈说高晓松打电话来,决定唱他给我录的小样。

这是高晓松的第一部作品集。他本来想用的都是大牌,比如刘欢、老狼、小可、零点乐队等。我录的几首歌都是当时很多一线女歌手演唱的。他的说唱很少有准确的节奏,更不用说含义了。后来老郎说,非得用大牌吗?这不是一首好歌吗?由于我们都是年轻人,不应该那么世俗,所以我们决定用新人。

除了我之外,这些人都是男人。当时我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录音室录歌,直到晚上10点才开始录制。当时我才大三,妈妈怕我学不好,就跟着我录歌。

高晓松和老郎在广播电台门口迎接了我。当时两人都很瘦,下巴尖,长发披肩,脸上还长着痘痘。他们穿着格子衬衫和皮夹克,腰间露出一条打火机的银链,脚踩一双大军靴,这是当时无良年轻人的标志。匹配。

高晓松一看到我们就说道:“阿姨,你怎么来了?”我妈说没关系。晚上睡不着,就过来看女儿唱歌。但我一进去坐在那里,她就开始打瞌睡。第二次,妈妈再陪我去的时候,高晓松对妈妈说,阿姨,以后不要来这个录音了。我们都是好人。

录制《青春无悔》的那天晚上,录音室灯光漆黑,我们都赤着脚。老郎边唱边哭。高晓松问他为什么。他说,他记得他和女友刻在学校门前树上的字。

这首歌是高晓松在大学三年级时创作的。当时,他四处流浪回到北京,发现吉他只剩下三根弦。当我真正唱这首歌的时候,我还不到二十岁,还处于一个比较迷茫的阶段,但是他们已经在工作了,这一段青春似乎真的已经过去了。当时的许多事和场景还历历在目。已经一去不复返了,所以才会有更深的感情。直到很多年后,高晓松想起我们当时录制的《回声》,仍然觉得特别喜欢最后一句歌词:你挥手,阳光正好射进我的眼睛。我终于听不清你说的话了。再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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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6年,发布《青春无悔》。我当时还是一名大学生。休假的时候,我配合公司做宣传。那时候的表演基本上都是在校园里,就像参观房子一样。我们都一起去,黄昏时在学校摆摊签售书,在漆黑的礼堂里唱歌,宿舍灯灭后在路灯下继续和学生们一起唱歌。

印象最深的是和老浪、高晓松、郑军、刘欢、零点乐队一起去复旦大学。礼堂里挤满了人。那时我还是一名学生。我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,看起来不像名人。当我走到后门时,他们不让我进去,说要门票。终于上车后,唱完歌,一群群人跟着我们一路走到车上,大声喊着“我爱你某某”。

去北京外国语大学演出的那天,高晓松哭了。演出结束后,很多即将毕业的男生站在女生宿舍楼下,唱着《谁娶了青涩的你》。女孩们打开窗户,看着男孩们哭了。我们走后,同学们都打开窗户,挤在窗子里探出头来,看我们走过小路。他们感到非常高兴。

《青春无悔》发布后,粉丝们寄来了几袋信件。我们每天都去公司拆信,几乎每封信都是音乐评论。后来发现江苏写信的人最多,于是高晓松决定当年年底在南京五台山体育场举办演唱会。

演唱会当天,万人的体育场挤满了人,外面也挤满了买不到票的人。天气特别冷,我们干脆开门让大家进去。那英去后台换衣服,回来后就上不了台了。到处都是人,她终于从人们的头顶上爬上了舞台。

那时候我整天和老浪、高晓松、郑军、朴树、宋柯这样的人一起出去玩,吃着公司阿姨做的饭菜,打着扑克,聊着生活,聊艺术,聊生活,聊爱情。还有他们的青春。那时我只是一个跟随者,和他们一起去夜店,一起看表演,一起评论他们。它们非常符合我的审美。用北京话来说,这些人都很时尚。

我发了《青春无悔》之后就出道了,一出道就很顺利。 1998年,高晓松用《青春无悔》赚到的钱给了我单《蒲公英》。那时候所有的计划都是我自己推动的,不需要我操心。后来我还唱了于冬的《纯真年代》和《在劫难逃》。他的歌词特别好,音乐也出奇的好听。

后来在收歌的时候,高晓松说,你是学音乐的,能自己写几首歌吗?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写,所以我问他,我应该从歌词开始还是从音乐开始?他说,你从最具标志性的东西开始。当时我住在214号楼1号门14号,他说你写214号楼1号门14号,这是你的歌的一个主题。你应该写下这个门牌号码。数字中的故事。

从那时起,我也开始陆续写歌。在我的第二张专辑中,《蓝色》这几个词是我自己写的,是关于我的初恋的。

1999年,也就是世纪的最后一年,高晓松提出了“红白蓝”的概念,因为当时他非常喜欢这个系列电影,所以他发行了一系列红白蓝唱片。朴树的《我去2000年》是白色后盖,我的《纯真年代》是蓝色后盖,加上尹武的《红色》。

叶贝回首“白衣飘飘时代”:与老郎合唱《青春无悔》,还在哭

那一年,高晓松30岁,老郎31岁。高晓松拍完了自己的第一部电影《那时花开》,老郎演唱了电影《月光倾城》的主题曲。每个人似乎都在做某事,同时又在说再见。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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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唱片市场逐渐恶化,校园民谣也逐渐降温,我们组合也逐渐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中。

高晓松移居美国生活,拍电影,做音乐,还担任法官。他是那种随时随时代而变化的人。我们经常通过网络聊天,但他不会把我当作哥们,我永远是他的徒弟。

老郎比较懒。结婚生子后,他基本上处于半退休状态。这几年,他又慢慢开始在乐队里演奏。他是一个没有被时代改变的人。

我有一段时间让自己很忙,表演、录像、采访、开歌友会……好像每周都要在固定的时间拖着行李箱到处走走。即使睁开眼睛,我也分不清自己在哪个城市、哪个酒店,甚至一两个月都没有回过家。他们还必须参加颁奖典礼等激动人心的活动,每个人都打扮得像小怪物。我觉得那不是我。我喜欢穿运动鞋。我是一个不隐瞒自己想说的话的人。但我必须参加这些活动,因为公司想赢得这个或那个奖项。

2008年,我在音乐和生活之间做出了选择,选择拥有更多的生活。后来我就没那么忙了。我结婚了,过着最平凡的生活。去市场买菜、坐地铁、在家练琴……我创造的东西没有停止,只是没有发布。

生日那天喝了点酒,管虎说,小野,你有使命,但你却毁了这份天赋。他觉得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太精彩了。如果你后面的人唱不了这些歌,他们应该尽快停止唱。他认为我的创造力是不可替代的,但我没有那么努力。

高晓松也说过类似的话。大意是这个是我跟老郎学的。当我无事可做时,我就待在那里。一张专辑的发行需要好几年的时间,但对于我和老郎来说,这应该是最舒服、最放松的事情了。方式。

曾经唱校园歌谣的这群人,其实最遗憾的还是于冬。高晓松经常向我们夸奖他,说清华大学操场上有十二十个人弹吉他写歌,而于冬写的东西最受大家称赞。但2001年,他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一些事情,对他打击很大。自此,他基本上退出了音乐界。

2007年,老郎举办了《老郎和朋友》演出。演出前,他给于冬打电话,邀请他到场演出,但他最终没有出现。当晚,老浪以于冬的《来自我心》作为开场曲,然后唱起了他的《北京的冬天》。

现在,老郎仍然偶尔跟我说起于冬,一直认为他是个“天才”。这些年来,每年于冬生日的时候,老浪都会发一条微博。于冬作词作曲一年《时光流转》 —— “时间原来如此简单,它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我们的笑脸,从春天到秋天飘落的花瓣在我们身边重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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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,我们这群人又聚在一起了。高晓松打电话给我,说要把当年的人都召集起来,办一场演唱会,叫《这里的男孩》。我立即回应。

排练的时候看到大家,老郎、小宋、小可好像都胖了一点,但感觉还是很生动。大家聊着往事,有些场景像电影一样回放。当时的感觉就是,时光如歌。我只是想,如果我能每天排练该多好。不会有观众,没有压力,我会很高兴能和最好的音乐家在一起。

《男孩在这里》巡回演唱会期间,高晓松、叶贝、老郎再次重聚。图片|视觉中国

北京演出当天,五棵松人头攒动,大家都来聆听青春的回忆。这么多年过去了,大家还在一起。当我们在舞台上唱出那个时代的色彩和音符时,我们可以感受到时间的“呼啸”。

《白衣飘飘的年代》 前奏响起,我刚唱完第一句《当秋风停在你的发尾》,聚光灯打在我身上,我的眼泪突然无法控制,就像闸门打开了一样。当时我就想,作为一名职业歌手,我应该发出最美的声音,并学会控制它。然后还有一刻他说,别再控制我了。感动的东西自然流露出来,我突然很想拥抱它们。

我没上过学,我们一起玩耍长大,见证彼此的青春。十几年的唱片在音乐响起的时候一下子全都记录下来了。郎哥、小宋、宋柯,大家都老了。他们现在还像以前一样叫我小叶。

老浪唱完最后一首歌《恋恋风尘》之前,高晓松在一旁说道:“我们为什么要唱?这些歌词会告诉大家。”那是他们最喜欢的歌,歌词里写着他们最想说的两句话。台词:“我相信爱情的年纪,那些我唱不出来给你听的歌,却让我一生时常回味。”

这几年,我见到老郎最多的,总是各种演出前后。六个月前,他在纽约时代广场旁边的市政厅举办了一场音乐会,并邀请我担任嘉宾。当天,不少人从华盛顿驱车数小时赶来,冒雨在门口排起长队检票。他们实际上是在回顾自己的青春。

剧院很古老,呈圆形,楼上楼下两层。座位上铺着柔软的红布,舞台上挂着雕花的幕布。剧院的后台也很旧。木地板上有磨损的纹路,那是人们在上面行走的痕迹。就连灯也很旧,打在木板上沾满了一点点灰尘,舞台上还有散落的线头。当钢琴响起时,哦,我的心碎了。我和浪哥在边台门口拥抱了一下,然后就上去了。

对于很多观众来说,这次老狼来了,叶北来了,这就完美了。对我们来说,意味着用歌声唱出青春的一切。

《青春无悔》 这首歌我和老郎已经不知道唱了多少遍了,但是每次唱的时候,还是让我很感动。有一次排练的时候,前奏刚刚开始,我们两个对视一眼,泪水就流了下来。彼此的眼神,其实是一种很深的感情。这种情感不同于恋人,而是像家人。所以他会说,叶贝永远是我演唱会的嘉宾。

现在,当我一个人喝点酒的时候,我常常会想起那些日子。就像五彩斑斓的水果糖一样,青春很新鲜、很甜,但是一旦吃掉一块糖,它就消失了。对于年轻人来说也是如此。一旦结束,就永远不会再回来。我最新写的歌是《流浪途中爱上你》,是和许巍的二重唱。在歌曲的开头,我写道:我告别了每一分每一秒。风景飞逝,时光飞逝……

但我们曾经唱过的歌,不再只是几首歌和几个人。这是一个时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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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评论


泡泡龙

哎呀,叶贝的声音还是那么动听,听《青春无悔》眼泪都流出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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箜篌引

白衣飘飘的时代啊,现在想想还挺怀念的,这首歌太催泪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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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从了良

老郎的嗓音和叶贝的搭配太完美了,听着听着就回到了那个年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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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爱不厌

叶贝,你的歌声让我想起了大学时光,哭得我泪流满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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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伤。眞美

这首歌真的太经典了,每次听都有新的感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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炙年

叶贝,你的歌声让人感慨万千,白衣飘飘的时代真是太美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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熏染

哭得我稀里哗啦的,这首《青春无悔》唱出了我们那代人的心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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娇眉恨

听叶贝唱这首歌,感觉自己的青春也飘过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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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念·最初

老郎和叶贝合唱的《青春无悔》,简直是泪点满满,太感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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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平

白衣飘飘的时代已经过去,但这首歌永远是我们青春的回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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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世晨晓。

每次听这首歌都忍不住哭,叶贝的歌声太有感染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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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恃无恐

叶贝的《青春无悔》唱出了我们那代人的无奈和感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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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扯

哭得我差点没忍住,这首歌真的太有共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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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关风月

叶贝,你的歌声让我想起了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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蝶恋花╮

《青春无悔》这首歌,唱出了我们那个时代的迷茫和梦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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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青裳

哭成泪人,叶贝的歌声总是能触动人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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寂莫

白衣飘飘的年代,这首歌就是我们的青春符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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慑人的傲气

听着叶贝的《青春无悔》,感觉自己的青春又回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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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尘烟雨

哭得我泪眼朦胧,这首歌真的太有力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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