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韩国媒体报道,话剧演员A某的配偶C某以A某和其后辈B某出轨为由起诉了B某,要求获得3000万韩元精神损失费。
本月14日,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判处原告部分胜诉:“B某需向C某支付1500万韩元的精神损失费。”
据悉,同为话剧演员的A某和B某在共同出演同一部话剧后变得亲近,他们经常一起开车兜风,还一起投宿过快捷酒店。于是A某的配偶C某以B某和A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导致他们夫妻生活受到侵害,自己精神遭受痛苦为由起诉了B某。
尽管B某反驳称自己没有和A某交往,两人只是前后辈关系。B某称虽然两人确实一起投宿过快捷酒店,但那是因为醉酒的关系,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。但法院并不认可B某的说法,法院表示即使两人没有发生性关系,但一切不忠于夫妻贞操义务的不正当行为都是“配偶的不正当行为”。
据悉,B某在给A某发短信的过程中表示:“想你”,还向A某询问:“我们是什么关系”,A某的回答是:“出轨的关系。”
法院指出:“无法将这样的对话看过是同事或单纯的前后辈之间的对话”、“综合两人一起开车兜风、一起投宿快捷酒店等情况来看,即使两人没有发生性关系,这些行为也已经违背了夫妻间的信赖义务。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行为”,于是判处B某赔偿C某1500万韩元的精神损失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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